获“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集体”表彰 泸州江宁人民法庭让司法助残温暖有力
获“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集体”表彰 泸州江宁人民法庭让司法助残温暖有力
获“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集体”表彰 泸州江宁人民法庭让司法助残温暖有力李月 四川新闻网(xīnwénwǎng)-首屏新闻记者 张燕冰 摄影报道
“非常感谢江宁人民法庭的帮助和调解,让我们娘俩能够有(yǒu)一个小家(xiǎojiā),让孩子可以站起来。”5月23日(rì),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江宁人民法庭庭长吴玳瑛来到纳溪区炳灵(bǐnglíng)路王女士家中进行回访,眼含泪光、声音哽咽,王女士紧握住吴玳瑛的手不住地说。
作为一起离婚(líhūn)纠纷的(de)当事人(dāngshìrén),王女士正靠做沙发套、羽绒服等抚养(fǔyǎng)患肢体、智力多重残疾一级的女儿小怡。一岁时,小怡确诊脑瘫,因左腿还患有血管瘤,下肢功能(gōngnéng)几乎全部丧失。在多次回访和跟进中,江宁人民法庭(rénmínfǎtíng)考虑到王女士抚养小怡后生活存在困难,为小怡申请了司法救助。今年5月,借助泸州中院与西南医投的合作,小怡成为首个外骨骼机器人试用者,得以站立。
长期以来(chángqīyǐlái),泸州市纳溪区(nàxīqū)人民法院(rénmínfǎyuàn)江宁人民法庭受理的助残案件不计其数,以专业与温情,守护着残疾人的合法权益(héfǎquányì)。在5月16日召开的第七次全国自强模范(mófàn)暨助残先进表彰大会中,江宁人民法庭凭借出色的表现,荣获“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集体”荣誉称号,成为全国法院系统唯一获此表彰的人民法庭。
“全国(quánguó)残疾人工作先进集体”表彰(图片由江宁人民法庭提供)
为何能成为唯一?实干,诠释着(zhe)答案。
1974年3月,泸州市(lúzhōushì)纳溪区人民法院江宁人民法庭成立。历经多次职能升级,2022年组建为(wèi)四川省(shěng)首个女子法庭;2015年组建为泸州市首个家事法庭;2016年被省人民法院确定为全省家事审判改革(gǎigé)试点法院;2021年挂牌设立家事与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;2024年4月挂牌成立泸州市纳溪区“残疾人司法保护中心(zhōngxīn)”,负责(fùzé)统一归口办理全区涉残疾人案件。
始终践行(jiànxíng)“如(rú)我在诉”司法理念,近年来,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江宁人民法庭精准对接残疾人(cánjírén)司法需求,建立残疾人权益司法保护机制,为残疾人提供多元、便捷、高效的社会服务和司法保障。
盲文版诉讼指南、手册及诉状(sùzhuàng)
平缓运行的无障碍升降梯,盲文版诉讼指南、服务手册(shǒucè)和诉状,以及轮椅、盲杖、助听器(zhùtīngqì)等辅具,都无声地诉说着(sùshuōzhe)对残疾人的细致关怀,将司法温度展现在细微之(zhī)处。“针对不同(bùtóng)类别的残疾人,我们都会提供不同类型的帮助(bāngzhù)。”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江宁人民法庭副庭长吴东兰说,对于无法到庭的当事人,江宁人民法庭会主动上门代写诉状。针对听力、智力存在障碍的当事人,则(zé)会联动特殊学校进行沟通,搭建交流桥梁,精准把握当事人真实诉求,以便案件处理。
依托“一镇一法官”工作机制,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江宁人民法庭设立“泸法麒麟”法官工作室(gōngzuòshì),利用1+N四级调解网络,在源头上进行预防,争取在诉前化解纠纷,现已与156名社区网格员建立联系,根据纠纷相关属地,邀请调解员进行调解。吴玳瑛介绍,若(ruò)诉前纠纷未能化解,江宁人民法庭会在诉中加盖上“有爱无碍 绿色通道”残疾人专用章,将其纳入(nàrù)案件(ànjiàn)流转“绿色通道”,提高诉讼效率。通过这样(zhèyàng)的流程,涉残(shècán)案件平均办理(bànlǐ)周期仅需(xū)25天,远远快于平常诉讼案件。
同时,基于残疾人的诸多不便因素,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江宁人民法庭(rénmínfǎtíng)可提供小(xiǎo)程序、网上云调解等多种灵活(línghuó)线上立案方式。近五年来,江宁人民法庭提供上门立案、远程调解、巡回审判(shěnpàn)等服务4000余次。
“下一步,我们计划完善(wánshàn)关于(guānyú)残疾人权益的保护和兑现,加强后期的执行力度。”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副院长王娜表示,江宁(jiāngníng)人民法庭后续将推进未成年残疾人教育普及,并给予成年残疾人工作与情感(qínggǎn)上的帮助和支持。同时考虑到法律条例对残障(cánzhàng)人士而言存在理解难度,还将通过打造故事化(huà)典型案例,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帮助残障人士更好地理解相关法律。
李月 四川新闻网(xīnwénwǎng)-首屏新闻记者 张燕冰 摄影报道
“非常感谢江宁人民法庭的帮助和调解,让我们娘俩能够有(yǒu)一个小家(xiǎojiā),让孩子可以站起来。”5月23日(rì),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江宁人民法庭庭长吴玳瑛来到纳溪区炳灵(bǐnglíng)路王女士家中进行回访,眼含泪光、声音哽咽,王女士紧握住吴玳瑛的手不住地说。
作为一起离婚(líhūn)纠纷的(de)当事人(dāngshìrén),王女士正靠做沙发套、羽绒服等抚养(fǔyǎng)患肢体、智力多重残疾一级的女儿小怡。一岁时,小怡确诊脑瘫,因左腿还患有血管瘤,下肢功能(gōngnéng)几乎全部丧失。在多次回访和跟进中,江宁人民法庭(rénmínfǎtíng)考虑到王女士抚养小怡后生活存在困难,为小怡申请了司法救助。今年5月,借助泸州中院与西南医投的合作,小怡成为首个外骨骼机器人试用者,得以站立。
长期以来(chángqīyǐlái),泸州市纳溪区(nàxīqū)人民法院(rénmínfǎyuàn)江宁人民法庭受理的助残案件不计其数,以专业与温情,守护着残疾人的合法权益(héfǎquányì)。在5月16日召开的第七次全国自强模范(mófàn)暨助残先进表彰大会中,江宁人民法庭凭借出色的表现,荣获“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集体”荣誉称号,成为全国法院系统唯一获此表彰的人民法庭。
“全国(quánguó)残疾人工作先进集体”表彰(图片由江宁人民法庭提供)
为何能成为唯一?实干,诠释着(zhe)答案。
1974年3月,泸州市(lúzhōushì)纳溪区人民法院江宁人民法庭成立。历经多次职能升级,2022年组建为(wèi)四川省(shěng)首个女子法庭;2015年组建为泸州市首个家事法庭;2016年被省人民法院确定为全省家事审判改革(gǎigé)试点法院;2021年挂牌设立家事与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;2024年4月挂牌成立泸州市纳溪区“残疾人司法保护中心(zhōngxīn)”,负责(fùzé)统一归口办理全区涉残疾人案件。
始终践行(jiànxíng)“如(rú)我在诉”司法理念,近年来,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江宁人民法庭精准对接残疾人(cánjírén)司法需求,建立残疾人权益司法保护机制,为残疾人提供多元、便捷、高效的社会服务和司法保障。
盲文版诉讼指南、手册及诉状(sùzhuàng)
平缓运行的无障碍升降梯,盲文版诉讼指南、服务手册(shǒucè)和诉状,以及轮椅、盲杖、助听器(zhùtīngqì)等辅具,都无声地诉说着(sùshuōzhe)对残疾人的细致关怀,将司法温度展现在细微之(zhī)处。“针对不同(bùtóng)类别的残疾人,我们都会提供不同类型的帮助(bāngzhù)。”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江宁人民法庭副庭长吴东兰说,对于无法到庭的当事人,江宁人民法庭会主动上门代写诉状。针对听力、智力存在障碍的当事人,则(zé)会联动特殊学校进行沟通,搭建交流桥梁,精准把握当事人真实诉求,以便案件处理。
依托“一镇一法官”工作机制,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江宁人民法庭设立“泸法麒麟”法官工作室(gōngzuòshì),利用1+N四级调解网络,在源头上进行预防,争取在诉前化解纠纷,现已与156名社区网格员建立联系,根据纠纷相关属地,邀请调解员进行调解。吴玳瑛介绍,若(ruò)诉前纠纷未能化解,江宁人民法庭会在诉中加盖上“有爱无碍 绿色通道”残疾人专用章,将其纳入(nàrù)案件(ànjiàn)流转“绿色通道”,提高诉讼效率。通过这样(zhèyàng)的流程,涉残(shècán)案件平均办理(bànlǐ)周期仅需(xū)25天,远远快于平常诉讼案件。
同时,基于残疾人的诸多不便因素,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江宁人民法庭(rénmínfǎtíng)可提供小(xiǎo)程序、网上云调解等多种灵活(línghuó)线上立案方式。近五年来,江宁人民法庭提供上门立案、远程调解、巡回审判(shěnpàn)等服务4000余次。
“下一步,我们计划完善(wánshàn)关于(guānyú)残疾人权益的保护和兑现,加强后期的执行力度。”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副院长王娜表示,江宁(jiāngníng)人民法庭后续将推进未成年残疾人教育普及,并给予成年残疾人工作与情感(qínggǎn)上的帮助和支持。同时考虑到法律条例对残障(cánzhàng)人士而言存在理解难度,还将通过打造故事化(huà)典型案例,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帮助残障人士更好地理解相关法律。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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